关于落实农业科技工作者
保健津贴的建议
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,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。乡村振兴,关键在人。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前提和重要支撑,缺乏人才是目前乡村面临的最大难题,科技人才最为突出。当前我区农业科技人才面临一些问题:农业科技人员年龄老化、知识老化,由于经费、待遇、工作条件等原因,农业科技人员流失严重,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乡村振兴。
基层农业科技工作者、农业执法和农产品检验检测人员常年在农业生产和实验室一线工作,经常接触农业有毒有害物质,国家对农业科技工作者给予了极大关怀,出台了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保健津贴的文件(《关于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》人发[2015]99号)。据了解由于各种原因我区相关从业人员尚未享有该津贴,上述文件尚未完全落实,为稳定农业队伍,保护农业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,鼓励他们热爱本职工作,提高工作积极性,更好地服务“三农”。为此建议:
1、人社、财政等部门认真研究政策,为了保护农业科技工作者生命健康安全,促进农业农村科学发展,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,建议尽快落实(人发[2015]99号)文件精神。以示党和国家对农业科技工作者的关爱,以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。
2、严格执行标准,防止擅自扩大范围,确保正真从事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科技工作者享有保健津贴。